石家莊:黨建內容須納入民辦學校章程(民辦學校黨建工作要求)
本報訊(記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石家莊市頒布《石家莊市民辦學校黨建工作規(guī)范(試行)》,明確提出全市民辦普通中小學、中職學校要將黨建有關內容納入學校章程,批準設立民辦學校要嚴格落實“三同步”。
石家莊規(guī)定,批準設立民辦學校,要堅持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該市要求,民辦學校應將黨組織建設有關內容納入學校章程,明確黨組織在學校法人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學校黨組織書記應通過法定程序進入學校董(理)事會,黨組織班子成員應按照學校章程進入行政管理層。
該市強調,加強對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領導,是民辦學校黨組織的首要政治責任。民辦學校黨組織要增強“四個意識”,把立德樹人放在首要位置,每學期至少研究分析一次學生思想道德狀況,提出本學期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工作重點;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每學期至少講授兩課時思政課。要開展常態(tài)化黨員教育培訓,教職工黨員每年學習培訓不少于32學時,學校黨組織書記和班子成員任期內至少參加一次縣級以上黨組織舉辦的集中輪訓。
《中國教育報》2020年04月30日第3版
作者:周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