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廳印發(fā)《管理實施辦法》 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設
為深入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決策部署,強化、規(guī)范我省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設,近日,省交通運輸廳印發(fā)《吉林省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從制度層面推動我省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設走深走實,實現(xiàn)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設全覆蓋。
據悉,自2010年起,交通運輸部在行業(yè)內推動開展平安工地建設活動,歷經多年探索和總結,先后出臺了《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的通知》《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意見》,持續(xù)部署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設。
為深入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相關部署,省廳于年初啟動《實施辦法》編制工作,通過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專家評估論證、多輪修編完善,歷時10個月編制完成。《實施辦法》強調“公路項目安全生產關口前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共五章26條,主要包括:公路項目從業(yè)單位安全生產義務、平安工地建設、平安工地建設效果考核評價、平安工地典型項目申報等內容。
廳建設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辦法》著眼推動平安工地建設全覆蓋,進一步壓實了監(jiān)管職責,明確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和質量監(jiān)督執(zhí)法機構的平安工地建設職責,差異化制定考核評價標準,涵蓋主體工程和附屬工程等范疇,內容全面,操作性強?!秾嵤┺k法》的出臺,將為我省今后一段時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對提升我省公路工程建設安全水平,促進交通高質量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廳建設處
作者:王興舟
編輯:柳丹